乡里乡亲为何“反目成仇”?78岁老人因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多年矛盾怎样才能彻底化解?看看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如何成功化解村民李某和马某两家之间长达11年的恩怨。
李某在1988年经乡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对本村的一块荒地进行开发,并于两年后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2012年李某在使用该土地的过程中遭到了同村马某及其丈夫的阻挠,致使李某无法继续耕种。2016年,李某一纸诉状将马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马某立即停止对原告李某合法利用土地行为的侵害,不得阻碍、干扰原告李某平整、耕种及其他合法利用土地的行为。
判决生效后,马某并没有停止侵害行为,依李某申请案件很快进入执行程序。接手案件后,承办人杜映清仔细翻阅卷宗,想从案卷材料中找到化解突破口,却发现双方积怨已久,要彻底化解本案并没有想象当中的容易。初次通电话,双方各执一词,丝毫没有解决问题的意思,本案为排除妨害行为履行案件,如果只考虑本次执行,那今后如果马某仍旧干扰、阻碍李某耕种,又该怎么办?并且在执行过程中还要考虑双方矛盾会不会再次激化。杜映清与同事一起前往双方当事人所在的村庄进行实地调查,从村干部、村民的口中了解到,马某之所以阻挠,是因为当时马某及其丈夫也参与了这块土地的开垦,马某和丈夫付出了劳动最后却什么也没有得到,丈夫已经去世她更想要个交代。杜映清决定先分别与马某和李某沟通,再把双方约到法院一起谈话。起初二人态度强硬,互不相让,都觉得自己委屈和理亏。在杜映清拉家常式的聊天中,二人改变了态度,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终于坐在了一起,开始心平气和地谈解决方案。经杜映清多次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李某向马某支付1万元作为补偿,马某不再阻碍、干扰李某耕种,至此一起长达11年的邻里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近年来,沙坡头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把调解工作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通过执行和解让一件件纠纷实现“峰回路转”,以能动司法践行“枫桥经验”新路径。(通讯员 马燕妮)